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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眨了眨眼睛,看向了对面的男人。男人似乎没有注意到她的视线,大口吃着米饭,以一种风卷残云的架势将桌上的菜席卷一空。

好能吃,孟书婉暗暗嘀咕,但也松了口气。

想到接下来要去百货商店置办彩礼,孟书婉犹豫了起来。

这个时候彩礼流行三转一响:自行车、手表、缝纫机、收音机。

只是他们是假结婚,婚纱照拍一拍是应付一下程爷爷和到时候上门吃酒的人,别的其实不需要,只要置办结婚时穿的行头就好。

她想着,便把想法跟男人提了。

程景森听后,看了她一眼,没说什么,起身向外走。

孟书婉连忙跟上。

他们出门时是坐了程家的车,只是从照相馆出来,就没看见车,也不知道被小赵开去了哪里。

如今吃完饭,车子依旧没回来。

程景森倒是平静,没表现出任何不悦,而是侧眸问她:“你想走过去,还是坐公车?”

这里离百货商店不远,走过去大概二十分钟,坐公车则是两站路。

孟书婉毫不犹豫选择了前者。

她刚好消消食。

二十分钟的路不远也不近,是从女生寝室走到图书馆的距离,孟书婉以前跟夏桃边走边聊,往往一桩八卦还未讨论完就已经到了目的地,可现在她只觉得这路跟取经一样漫长。

她觉得这么并排走好尴尬,悄悄看了眼他,男人侧脸冷峻,正专注地向前。她不动声色放慢了脚步,渐渐与他拉开了距离,一前一后让她放松了许多。

只是没多久,男人就慢了下来,又要与她并排,她只能装作不知道,等过会故技重施再次走在男人身后,可他仿佛后脑勺长了眼睛,总能慢下步调来,这样几次后,孟书婉也不知道怎么较劲上了,忽然加快步伐超过了男人。

既然你不肯在前,那就我走在前面。

她的较劲来得突然,程景森看着前面走得急匆匆的姑娘,有些好笑,不过这样也不错,能较劲就代表快走出来了。

孟书婉来回折腾几次,特别是后面加速,已经把自己折腾热了,偏偏回头一瞅,男人不紧不慢跟着,似乎不在意她这一番小孩子脾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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